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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问题: 新劳动法疑存暗伤?

当前问题: 新劳动法疑存暗伤? [来源:人民网-《江南时报》 新劳动法疑存暗伤? [来源:人民网-《江南时报》] 摘要:南京市工商联直言:“《劳动合同法》一些重要制度矫枉过正,未能适当平衡劳动者、用人单位及政府三方权利义务,对于吸纳大量就业的广大中小企业而言,所带来的冲击和负面影响不容忽视。” 评论:劳动者作为相对弱势的一方,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本无可厚非。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中小企业的发展似乎也因此受到了影响。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新劳动法存在暗伤,还是中小企业没有承担起应负的责任呢?
1、《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基础,认定劳动者是相对弱势的一方,需要合同保护。但是实施过程并不是每个人都愿意签合同的!有些农民工,农闲的时候出来找点钱补贴家用,随时准备回家,打工本来是一件随意的事,你逼着他签合同,这不等于赶他走?实际实施过程就是用辞工表胁迫这些工人签合同——不签合同就辞工,否则工厂就是非法用工!
: i& c! y9 j  e$ H5 R2 u' w2、根据《劳动合同法》,那些国家级的政府高官都必须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首先是年龄到了),如果本人不同意更换岗位,那你是不能随意调整的,这不就是规定了国家主席、总理、省、部长终身制?你搞的那些换届选举结果是会跟《劳动合同法》冲突的。
2 I7 X) h  s  L% O4 E5 u3、据说《劳动合同法》是受到山西黑窑主的违法用工行为刺激才加速出台的!这样出台的法律怎么能保证公平、合理呢?出台法律前,做过调查吗:全国有多少家用工企业,有多少黑窑主,占多大比例?问题有那么严重吗,以至于认定全国的企业主都是黑窑主,都在侵犯劳动者的权益?需要用严厉的法律来压制企业?!如果从解决问题的角度考虑,贪官贪赃枉法的案例比例,远大于黑窑主的比例,按理惩治贪官对净化和谐社会更迫切,但是,就连任职财产公布这点连资本主义国家的官员都可以做的事都做不了,凭什么说你从政能为民谋福利?! t) D9 a, S5 Q3 O* o; D
4、在社会保险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要求企业全额缴纳社保,表面上是为打工者谋福利,请问有几个打工者能享受到企业缴纳的那部分社保金?!如果因为社保问题惩罚企业,我认为最该惩罚的是社保部门不作为:关系到全国每个人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险不能全国联保,强制企业为流动打工者买社保,他们事实上根本享受不到,这种做法,除了给企业增加负担以外,那部分钱的去向?
不是吧,国家领导人是不是普通劳动者还有待商榷呢
国家领导也是靠人民支持者,没有了人民也就没有了国家领导咯。所以国家在制定任何政策时都会民主,从解决民生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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